【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经济学】文献速递(二)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missions and productivity:Evidence from Chinese COD-emitting manufacturers
Author:
Chunhua Wang,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China;
JunJie Wu, Oregon State University, US;
Bing Zhang, Nanjing University, China
Journal: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92 (2018) 54-73
由Chunhua Wang, JunJie Wu, Bing Zhang撰写,并于2018年发表在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的论文探讨了中国在“九五”与“十五”期间对于“三河三湖”地区水污染的环境规制对于企业生产效率的影响,文章采用1998-2007年企业层面的面板数据,使用固定效应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对于现存企业的企业生产效率没有影响,原因是该环境规制对于企业排污没有影响。
01.引言
环境规制对于企业生产效率的影响十分不确定。在环境规制下企业可能因为减排投入导致生产效率下降,也可能通知引进更好的技术提高生产效率。这篇文章就通过研究中国政府对“三河三湖”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的调控来研究这一问题。
“九五”时期,中国政府提出对“三河三湖”地区的污染物排放进行规制,主要是分地区针对COD(化学需氧量)与氮氧化物排放较高的行业进行调控。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减排目标,而地方政府负责监督企业进行减排。在此基础上中央政府每年会进行检查。其中一次比较典型的环境规制运动为“十五小”(《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种重污染小企业)。在环境规制实施以后,“三河三湖”地区的COD排放减少速度明显高于非“三河三湖”地区,说明该政策是有实际效果的。
以往的文献对类似话题的研究都是针对国外的环境规制对于企业生产效率的影响。本文是第一篇运用大量的企业数据来研究水质规制对中国企业的生产效率的影响。此外,本文把污染物(COD)作为一种投入,来分析企业减排对生产效率的影响。这在类似研究中也是不常见的方法。
02.调控公司识别
政府对“三河三湖”地区的水质规制通过划定每个区域内需要调控的行业来施行,主要确定了7个大行业(CIC两位数行业代码)进行调控,所以作者依据以下方式来判断一家公司是否被调控:
1.如果该地区的一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达到该地区排放的3.5%,则确定为被调控行业;
2.依据工具书《Handbook on Emission Coefficients of Industrial Sources of Pollution for the First National Census on Pollution Sources》进一步确认大行业下的子行业(CIC四位数代码)是否为COD排放行业;
3.结合前两步筛选确认符合的地区内子行业,并将其包括的企业作为被调控的企业。
03.数据来源
企业经营数据:Annual Surveys of Industrial Firms (ASIF) from 1998 to 2007
企业COD排放数据:Environmental Survey and Reporting (ESR)
通过企业名称,所在地区,以及公司收入将两个数据库的企业进行匹配,如果一家企业在两个数据库中的收入差距大于10%则剔除。
匹配之后,样本内的公司规模偏大。有以下几个原因:
1)ASIF数据库只包含了收入规模500万以上的公司;
2)ESR数据库中只包含在每个地区排污量比较大的企业。匹配之后的公司样本平均收入为这些行业中工企数据库中企业平均收入的三倍。而工企数据库中本身就没有统计大量小企业。
以下为各变量以及其增长率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从上表可以看出企业的COD排放整体上在逐年下降,同时排放强度也在逐年下降。
04.实证研究
(1)COD排放的规制对企业生产效率影响
回归方程:
其中TFP采用索罗余值法进行计算。I(·)为企业是否受环境规制的哑变量。下标f代表不同公司,j为不同子行业,c代表不同位置,t代表不同年份。Xft是一系列描述公司特征的哑变量,包括企业所有制,企业规模,存在年限等等。ηct是以不同年份下的不同县为分组的固定效应,以控制在每年中不同县内的经济冲击;δjt是以不同年份的不同子行业为分组的固定效应,以控制在不同年份中不同子行业内发生的经济冲击;μf企业固定效应。
回归结果显示COD排放的环境规制对于企业生产效率没有影响。由于政府更倾向于关闭排放强度大的企业,所以排放强度可能影响企业排放,但是有内生性问题。作者则采用的降雨量作为工具变量进行研究,回归结果依旧不显著。
对于这种结果,作者提出两种可能的解释,1)COD的排放规制对于企业排污没有影响;2)环境规制逼迫企业改进技术,与企业的减排投入造成的效率下降相互抵消(波特假说)。并分别做了实证分析。
(2)环境规制对于企业排放的影响
回归方程:
Zfjct企业的COD排放,Kft、Lft、Mft分别为企业在不同年份的资本、劳动力、中间品投入。Xft-1是上一年的企业特征。其余变量同上。
回归结果不显著,所以针对COD排放的环境规制对于企业排放没有影响。因此企业生产效率没有变化是因为环境规制对于企业没有效果。
(3)波特假说
如果企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必不可少,那么污染物排放也可以作为一种
生产投入进行分析。这一的分析也可以计算出减排的单位成本。
回归方程:
各变量解释同上。
回归结果:
实证结果表明,COD排放增长率与企业生产增长率显著正相关,所以有效的COD排放规制会降低企业产出。但是企业COD排放下降1%大约只会下降0.01%的企业产出。
05.结论
本文的实证结果认为“三河三湖”地区的水质规制对于企业生产效率并没有影响,原因在于该规制没有降低企业排放,而对于企业减排有效果的环境规制会降低企业的产出水平。
从“三河三湖”地区的环境表现来看,政策是有效果的。由于文章选取的企业样本都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所以可以推测环境规制主要针对小企业,而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没有太大约束作用。
另外通过产值衡量企业效率会忽略价格变化造成的影响。而企业的进入与退出对于生产效率的影响也没有被考虑。这些因素都可能对问题的结果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