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经济学】文献速递(四)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firm exports: Evidence from the eleventh Five-Year Plan in China
Author:
Xinzheng Shi, Zhufeng Xu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Tsinghua University, China
Journal: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89 (2018) 187-200
由Xinzheng Shi和 Zhufeng Xu 撰写,并于2018年发表在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的论文利用中国“十一五”规划研究了环境规制对出口的影响,其主要基于中国“十一五”规划的政策背景,结合时间变化、跨省政策强度变化和跨行业污染强度变化采用三重差分法(DDD)进行估计,分析发现在污染更严重的行业,严格的环境规制降低了企业出口的可能性和出口量,一系列的稳健性检验均证实了该结论,同时文章还发现国有企业和中西部地区企业的出口受环境规制影响较小。此外,文章通过分析环境规制影响企业出口的渠道,发现非出口企业进入出口市场可能性的降低是主要驱动力。
1、引言
随着环境的恶化,各国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也越来越高,也纷纷出台各种环境政策以改善环境质量。然而,各国环境政策的严格程度有所不同,严格的环境规制可能会增加企业成本,降低了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从而不利于企业出口相关产品,Taylor(2004)将其称为“污染天堂效应”(PHE),然并这一论断还没有达成共识。
本文利用中国“十一五”规划(2006-2010)政策背景,研究环境规制对企业出口的影响。该规划确定了整个国家的污染减排目标的同时,还确定了各个省份的减排目标。因此,可以用该减排目标作为环境规制强度的高低,来分析环境规制前后的变化和跨省份变化。然而,传统DID策略难免存在结果的偏误。因此,本文采用三重差分法DDD来估计环境规制对出口的影响,即比较了不同省份不同污染强度行业的企业出口的前后变化(省份-行业-时间)。为了进一步解决环境规制潜在的内生性问题,采用通风系数作为环境规制的工具变量来处理。研究发现,与“十一五”规划前相对比,在污染减排目标较高的省份,污染密集型产业的企业出口可能性和出口值下降,表明环境规制不利于企业出口,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中国存在“污染天堂效应”。
本文的贡献在于:
1) 中国的政策变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政策变量来规避研究内生性问题。
2) 在研究环境规制对出口的影响时,进一步分析了严格的环境规制是通过使现有出口企业停止出口,还是通过抑制非出口企业进入出口市场来影响出口的。
3) 政策被视为比较优势的来源——本文提供了国内环境政策也是比较优势的重要来源的证据。
2、背景
根据国务院《“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减少10%,其中二氧化硫由2549万吨减少到2294万吨。在确保实现全国总量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各省与中央政府谈判分担减排量,各省减排目标的设定过程未公开,但是,2005年各省SO2排放水平与各省的减排目标显著相关。因此,我们推断,初始环境质量是决定每个省污染减排目标的最重要因素。在综合考虑各省份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容量、排放基数、经济发展水平和削减能力以及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情况下,对各个地方实行区别对待。就二氧化硫减排目标而言,全国减排目标的均值为9.6%,标准差为6.8%,各省减排百分比如下所示:
通过比较各个省份的减排目标和省级减少燃气排放投资发现,省政府减少污染排放的努力确实得到了提高,随着污染减排目标的提高,政府加大了对污染减排的投入。
大部分省份二氧化硫排放量显著下降,达到甚至超过了他们的“十一五”减排目标,少数省份2010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更高。由下图实际二氧化硫减排百分比与减排目标之间的关系可知大多数省份减排超过了他的目标,少数省份没有达到减排目标。
3、数据
各省减排目标数据:《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
省级二氧化硫排放和省级减排投资数据:《中国统计年鉴》(2002 - 2011)
2003-2005年2位数工业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数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2006)
企业级数据:中国工业企业数据2002年——2009年
风速信息在和混合层高度数据:ERA-Interim(根据纬度和经度将ERA-interim数据集与每个省的省会进行匹配)其中通风系数=风速*混合层高度(利用1998——2004年各省省会的通风系数的平均值作为政策强度的工具变量)
下图为论文所用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水平的分布:
各变量统计描述如下:
4、实证模型
由于具有不同污染强度的行业会受到环境规制的影响也不同,本文考虑到行业特征,因此,该文采用三重差分法(DDD)策略。即同时考虑:时间变化(即“十一五”规划开始之前和之后),省级差异(即污染减排目标高的省份与目标低的省份),和工业差异(即污染较严重的行业与污染较少的行业),设定如下计量模型:
其中因变量(Y):第p省第t年第i行业中出口企业所占的比例(反映企业出口可能性的变化)或者是第p省第t年第i行业平均出口值的对数(反映企业出口值的变化)
Target:第p省的减排目标(用来衡量环境规制政策的强度)
SO2:第i个行业的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以2003——2005年的平均排放水平表示)
Post:哑变量,2002——2005年为0,2006——2009年为1
5、实证结果
首先采用OLS进行的基准分析,结果如下表,我们发现以出口可能性为因变量的模型β的估计值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以出口值的对数为因变量的模型β的估计值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表明污染减排目标越高,企业出口的比例降低,且企业出口额也会降低,具体而言,当减排目标高于均值1个标准差时,二氧化硫排放高于均值10%的行业的企业出口可能性减少1%,出口价值下降13%。
如果在制定各省的污染减排目标时考虑到污染严重行业的出口,估计是有偏差的,为此接下来使用通风系数作为工具变量进行估计,结果如下:
以通风系数作为环境规制的工具变量进行的两阶段分析,β的估计值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证明上述结论依然成立。
6、稳健性检验
先期时间趋势和预期效应
为排除先期时间趋势(即在没有“十一五”规划时,时间趋势与企业出口相关)和预期效应(在减排目标较高的省份,污染更严重行业的企业,在“十一五”之前就可能预料到正在研究的事件(环境规制),并改变自己的行为)的对结果的影响。论文利用2003——2009的年份虚拟变量替代模型里的Post,估计结果如下:
结果显示2003-2005年期间的交互项系数不显著,在2006年以后该系数才显著,表示在2006年后环境规制确实会减少企业的出口可能性与出口值,并且排除了可能存在的预期效应。
并发事件的影响
“十一五”期间的其他事件可能影响到各省不同行业的出口行为,这里使用了三个其他事件:增值税改革、2008 - 2009年金融危机、2008年北京奥运会。具体的做法是:针对增值税改革这一项在模型中纳入了企业固定资产的对数;受2008-2009年金融危机影响,企业出口会显著下降,去掉2008-2009年样本重新估计;2008年北京奥运会会影响北京周边地区的高污染省份的企业行为,因此去掉2007-2008年受北京奥运会影响的省份。三项处理结果均显示交互项的系数为负。
企业退出或转移到其他地区
“十五”规划出台了更为严格的环境政策,可能促使企业退出市场,或转移到其他省份和行业,从而导致我们的估计存在偏差,为排除这一部分偏差,我们选取在“十一五规划”之前和之后都存在的企业样本进行估计,结果依然显著为负。
环境规制政策强度衡量
上述是使用减排目标来代表环境规制强度,但不能排除减排目标低的省份依然存在较大的减排负担,我们使用减排目标百分比乘以2005年的排放水平来构建预期的污染减排量,估计结果显示交互项的系数依然显著为负。
7、异质性分析
按照企业的所有权分为国企、外资企业、港澳台企业和国内非国有企业。发现国有企业的交互项系数不显著,其他类型的企业的交互项系数显著。说明环境规制对国有企业的出口行为没有影响,可能的解释就是在中国国有企业具有优惠待遇,从融资和法律上都支持国有企业,使得国有企业能够采用先进的技术来应对严格的环境规制。
按照企业所在地区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发现只有中部企业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中西部地区的交互项系数不显著。可能原因是中国东部污染最为严重,减排目标最高,因此与中西部地区相比,减排的政策更为严格。
8、企业出口可能性下降的原因分析
环境规制政策是导致现有出口企业退出出口市场还是抑制非出口企业进入出口市场?
我们将企业分为现有出口企业和非出口企业,前者指的是在2006年之前至少有一次出口的企业,后者指的是在2006年以前没有任何出口的企业。回归结果如下:
结果显示以出口企业为样本的估计系数不显著,而非出口企业的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说明减排政策会降低了非出口企业进入出口市场的可能性来减少,对现有出口企业退出出口市场的可能性影响不大。可能的解释就是企业需要支付一定的固定成本才能进入出口市场,严格的环境政策降低了非出口企业支付固定成本的能力,但不会影响出口企业退出出口市场,因为这些企业前期已经支付了这些费用。
此外,关于非出口企业如何应对更严格的环境规制,是减少产量还是引进更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由于后者缺乏数据,我们只检验产量,结果显示,减少产量可能是非出口企业应对更严格的环境规制的方式。
9、结论
论文基于中国“十一五”规划的政策背景研究了环境规制对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结合时间变化、跨省政策强度变化和跨行业污染强度变化采用三重差分法(DDD)进行估计,分析发现在污染更严重的行业,严格的环境规制降低了企业出口的可能性和出口量,一系列的稳健性检验均证实了该结论,同时文章还发现国有企业和中西部地区企业的出口受环境规制影响较小。此外,文章通过分析环境规制影响企业出口的渠道,发现非出口企业进入出口市场可能性的降低是主要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