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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对城市空气污染物减排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0-09-30 

近日,复旦大学吴力波团队详细分析并认真研究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对城市空气污染物减排的影响。相关研究成果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对城市空气污染物减排的影响》为题发表在《环境经济研究》2020年第3期。复旦大学吴力波教授和任飞州博士以及徐少丹博士为论文的共同作者。

研究内容:

新冠肺炎疫情的侵袭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控制疫情的同时也在环境方面获得一定改善。通过断点回归方法,本文研究了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后中国各城市空气污染变化情况,研究发现在2020年疫情期间,全国城市平均空气质量有了显著提升,其中AQI下降了36%,其余空气污染物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对于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较低的城市,一级响应措施所带来的空气质量改善会显著高于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较高的城市,同时城市之间第二产业产值的差异对空气污染变化基本无影响,城市道路密度则对空气污染质量上升呈负面影响。

 

政策意义:

尽管这一政策并非常态经济下的选择,但其通过较为外生的方式,揭露了城市经济特征与环境管制的交互性,使上述特性能够在去除复杂因素基础上浮现,这在常态经济运行下显然是难以做到的,对后续的政策有针对性的制定与实施均有所裨益。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绿色发展,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历史任务”,对于环境的治理,还是需要长期不懈的坚持和努力,找到真正能够降低污染的科学方法,以保障未来可持续发展。借助此次准自然实验,可帮助我们明晰人类生产经营活动与空气污染之间的关系,为未来的环境政策设计提供更丰富的信息,相关政策建议如下:

第一,对流程式生产行业比重高的城市,规模减排,也即限制生产规模进行减排存在改善的天花板。本文建议在短期可以优先推广上述行业的末端治理,并通过相应的奖励或补贴机制进行成本稳定,而在长期则需要将各城市内上述行业过程减排技术的发展纳入到地方考核目标中,提高效率。

第二,对交通密度较大的城市,实现限流政策显然具备较好的减排效果。但由于其固有的经济成本,即使面临新冠肺炎疫情这一重大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出行模式并不会在短期内出现实质性改变,从这一意义上来讲,本文建议通过推广公共交通、新能源车辆等,以减少交通排放源的数量来实现空气质量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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